11年了,两票制终于在广东正式执行!
日期:2018/6/7
经过了半年过渡期后,广东两票制终于在6月3日正式实施,不过,与11年前两票制写入当年药品招标采购方案引起的轩然大波相比,此次两票制在广东的落地,显得有些波澜不惊。
2007年,也是广东将各地市药品招采权限集中到省上,统一进行药品阳光采购,采购征求意见稿一公布,人们发现对于药品的开票和配送有着特定的要求,即厂家开出中标药品的发票到配送公司,后者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也就是后来的“两票制 ”的政策雏形。
两票制对于绝大多数采用底价招商制的企业来说,几乎从开票发货方式上摧毁了现有的经销模式,因为这些药企不可能将底价开给配送公司,如果这么做,一是价格体系崩溃,后面还怎么玩下去?二是底价到中标价之间的空间配送公司也不可能来处理----一般情况下,这是由代理商通过某种渠道进行隐秘的处理。
本鹤当年第一时间看到这个政策也是倒吸一口凉气,如果真的执行的话,以当年国内药企的财务处理水平及代理商的配合度,搞不好整个经营体系要崩盘---大量货款回到厂家形成的“堰塞湖”无法疏导,引流也不是,爆破也不成,上游堰塞,下游饥渴,共同作用下形成高风险。
很多厂商正一筹莫展之时,“救星”来了。此项政策遭到了业界的质疑,反对声浪也接踵而来,10多家国内大型药企联名上书行业协会,最后在正式稿删除了关于两票的规定,大伙长舒一口气。不过,广东没执行,但被隔壁福建捡去了,2010年三明开始实施两票制,后面推广到全省,这是后话。
2007年之后,两票制的要求依然顽强的出现在广东2008、2009、2013年三次药品招标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其间不乏的争论和更迭,但始终无法在广东落地执行。人们在一次次的观望中形成了政策“不过如此”的印象,直接影响了对后续政策的准确判断。
2010年,广东省物价局还出了一个“三控”政策,即要求医保品种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并要求每三个月企业上报一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在我看来,这个政策比两票制厉害多了,两个价格一旦备案,最多允许企业上浮10%,下降不管。而最具杀伤力的莫过于流通差价率,根据不同的价格制定不同的差价率,批发环节最多不得超过30%(请记住这个30%,两票制国家版政策最后一只靴子没落下,就是什么是合理的差价?),如果严格执行的话,报低价,意味着价格穿帮,报高价的话,30%对于大多数的药品来说,当然是毫无施展的空间。
当然,结果大家现在都知道,药界朋友又一次挺过过政策危机,原因是2015年6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取消最高零售价,并废除一些文件,几个月后,广东三控政策正式废止。
以上两件往事,既是历史,也是经验,于是,很多人从经验中获得一项“技能”---赌政策无法执行下去,至少10年来前两局赢了。但,此次广东正式执行两票制,这样的赌局还是否具有赢面?
首先,国内医改风向已经大为转变,无论是顶层设计层面,还是具体措施办法上都有大的动作。机构调整基本定型,剩下的是各省相应的落地,1年内会有结果,大市场的监管方式,高要求的准入门槛,更为巧妙的议价方式,均已布局。
其次,两票制别看是限制流通环节,但最终通过税制改革等多重作用下,目的之一是让你补交税(而非多缴税),这并非单单医药一个行业如此,全行业都都一样,赌政策的博弈量级和难度原来的几何倍。
第三,在医保主导的药品采购下,钱袋子决定药罐子的格局已经形成。如果价格没有谈妥(和谁谈很关键),又在后面的采购、销售环节有纰漏,对不起,这不仅仅是个税收问题,而是骗取国家医保资金的问题,税收、医保、贿赂,都可以上升到刑责层面。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采购方和销售方,在这个问题上都要有清醒的认识。
在平淡如水的市场上,很多人认为目前不是都已经合规了吗?没完全合规也走到了合规的路上,该调整架构的调整价格,该“做证据链“的做证据链,貌似也没哪家出大问题,事情不就这么过去了?
在我看来,才刚刚开始!
信息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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