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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日期:2017/7/24

……药业有限公司

题   目

中药材验收标准操作规程

颁发部门

质保部

起 草 人


日 期


文件编码

QF/SOP-WL-003-03

审 核 人


日 期


生效日期


批 准 人


日 期


分发部门

质保部、仓库

变更记载

修订号2007-01   批准修订日期

 

变更原因及目的:

完善相关内容

 

目的: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进库物料的质量,防止差错。


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验收操作。


责任人:原料仓库保管员、QA人员。


内容:

1.初验

1.1检查装运中药材的运输车是否为密封车或有苫布覆盖。

1.2中药材卸车后,首先检查送货凭单所列项目是否与订货合同副本一致,然后与进货药材逐一清点核对,必须完全相符。

1.3检查进货中药材是否每件有外包装,不同品种的药材包件上有无明显的区别标记,标记上是否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采收(加工)日期,对无标记或标记内容不全者予以拒收。

1.4检查进货中药材外包装的完整性,每件药材的外包装有无受潮、水渍、虫蛀、霉变、鼠咬,以及有无破损及污染。

如来料是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

如是毒性药材,易燃易爆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规定标志。

1.5将每件中药材于磅秤上复称,核对毛重是否与标示一致。

1.6经过上述检查后,如一切完好,供货厂家完全按照合同执行,保管员则在送货凭单回执上签收,并填写到货验收记录,写明品名、到货日期、规格、数量、来源(或产地)、供货单位、规格、批号、外包装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字等,并及时开具请验单送交质保部,由质保部派人员进行取样检验。

1.7如药材外包装有破损或与订货合同不符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应保持货物的原样,立即通知质保部检查员检查、处理。

1.8如需更换破损包装,则需在质保部检查员的监督下进行。


2.清洁

2.1中药材的外包装应逐件用清洁工具清洁除尘。

2.2如外包装上有油脂污物应去除干净。

2.3清洁后的中药材码放在清洁的垫仓板上。


3.编号

3.1依据“物料分类编号管理制度”对进厂中药材进行编号。

3.2将中药材品名编号、入库日期、数量等写在货位卡上,挂在中药材外包装上。

3.3依中药材进厂顺序填写原料总帐。


4.入库、待验

码放好的中药材四周围上黄色转栏,并挂上黄色待验标志。在码放过程中,要将净药材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4.1仓库保管员以入库的件数请验,请验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质保部。

4.2质保部接到请验单后,派取样员取样送检。

4.3被取样的中药材复原包装后,由取样员填写取样证,贴在被取样的药材外包装上,并送回原处。

4.4质保部取样员在仓库留底的请验单上签字。


5.入库、待验

取样后的中药材置于收货平台的垫仓板上运入中药材库,挂上黄色待验标记或用黄色绳围栏。要将净药材与未加工、泡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6.检验后处置

6.1质保部将进厂中药材检验报告书副本一份自留,一份交仓库。

6.2质保部按进厂药材不同品种、不同件数发放合格证或不合格证,在质保部现场检查员的监督下,仓库保管员做如下工作:

6.2.1检验合格的药材品种,将黄色围栏撤去,换上绿色围栏;再将黄色待验标记撤下,换上绿色合格标志,并重新核对品名、编号、来源(或产地)、数量,填写物料货位卡和进厂原辅料分类帐。

6.2.2检验不合格品种,将黄色围栏撤去,存放于不合格物料库,换上红色围栏或挂红色牌;由质保部尽快做出处理决定,不合格品应建立台帐,并妥善保管,严禁流入生产过程。

6.2.3对于合格的原料药材,依据“物料储存管理制度”和药材入库日期,在货位卡上注明复验日期,并登记台帐。

6.2.4依据中药材的归类,各品种分类分库码放。

·将药材分别储入原料库、净料库、贵细药材专库。

·麻袋装中药材的码放应根据其具有坚实或松泡的特性,码平、码稳、码牢、码放高度、地距、顶距、墙距、垛距均应按规定执行。其他包装的中药材码放参照此规定执行。

·对贮存的中药材应经常检查其标签是否脱落,遗失标签的中药材不得发往车间使用。

 

信息来源:蒲公英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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