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要求在“十三五”时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引导行业积极适应“两票制”改革要求,逐步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配套补充、遍及城乡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一是在物流配送能力薄弱的地区,支持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全国性和区域性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整合、改造及新建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药品物流配送中心。二是鼓励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重点在城市便民商圈、新建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配送与服务网络,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三是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做精做专,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
目前,对于当前我国乡(镇)、村还存在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国家将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企业(集团)加快全国网络布局步伐,整合仓储和运输资源,推动多仓协同,支持企业跨区域配送,实现就近收货,就近发货,多点储备,分级接力配送,提高药品供应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加快推动药品流通商业模式创新和流程再造,推动药品流通服务向县、乡(镇)一级下沉;增加基层药品配送网络密度;在药品流通资源集中度不高的地区,引导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或建立企业运营联盟,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区域内整体配送服务能力;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药品流通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和物流效率。
医药配送在“13号文”中有关医药流通的规定中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由此可以看出医药物流和配送方面的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