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注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147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2号)
日期:2017/1/15
根据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的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注销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等147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品种目录及注销情形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品种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月6日
2017年第2号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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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医药新势力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