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委将掀医药反腐风暴 查药企、药代!
日期:2016/12/31
医药反腐风暴已来。
健识君独家获悉,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药监总局等9大部委将携手开展药品购销领域的整肃行动,进行为期半年的督查,督查的主要对象是医院、药企和医药代表。
“可能还会抓一些典型。”消息人士表示。
至于督查具体内容,健识君尚未获得进一步信息。2016年6月,9大部委曾经联合下发过《关于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容可参见附录),当时督查重点或可提供参考。
此外,据健识君了解,央视报道出来后,不少医院又高高挂起“医药代表不得入内”的牌子,有医药代表对健识君感慨,初入行,听到的信息是医药代表在国外是一个备受尊敬的职业,但是,现在却越来越像“丧家之犬”,被到处驱逐。
央视频频曝光之后,不少地方的卫计委、医院发出通知,禁止本院医生和医药代表接触。
12月25日,上海卫计委召开会议,要求各办医主体、各区卫生计生委组织所属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到明年1月底开展自查自纠,查处违反“九不准”、“十项不得”的行风问题,2月到4月开展全行业、全覆盖的督查。
12月2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督查工作组抵达湖南,督促指导湖南做好个别医师涉嫌收受药品回扣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据媒体报道,湖南省卫计委也将组织全省公立医院进行自查自纠自律。
四川最大的医院华西医院于12月26日下发通知,重申不准收受回扣等九不准之余,对医药代表还建立了6不准:不准找医生、不准抄处方、不准推销药品、不准进药剂科、不准给医生会议赞助费、不准自助医生出国参加学术活动。

江苏泰州一位医生对健识君表示,央视报道出来后,院长召开全体大会,重申九不准是全国通用的红线,谁触犯谁就要受到最严重的惩罚。南京鼓楼下发通知:医生不要接触代表
地处辽宁沈阳的解放军202医院也于12月26日给药品配送商发出通知:
各药品配送企业:
首先感谢各单位2016年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前天央视新闻报道了上海、长沙两地6家大医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药品回扣的问题,昨天晚间焦点访谈又报道了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巨大震动,这也是下一步将展开大范围查处的一个信号。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整肃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特向各医药企业发出有关通知,并请配合执行。
1、医院各部门对于医药企业(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代理商等)人员的访问建立预约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医院办公场所(包括门急诊、病区、职能部门、机关办公室等),不得私自接触医院工作人员。
2、医院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单独接触药企人员,必要的沟通交流须按规定时间、地点由医院相关人员集体接待。紧急情况可电话联系或预约。
3、药企的学术推介活动应以科会形式开展,不得擅自到病区、诊室开展推广活动,更不得进入医生办公室督促医生开药。
4、医院将组织纪检、保卫人员对全院病区、诊室进行检查,医院聘请的社会监督员也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药企代表,立即驱逐,屡教不改者将对其产品停供或停户,构成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到医院相关科室查询药品库存、使用等相关信息。
6、药剂科每周一16:00~17:00为集体接待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周一不能接待时顺延一天,其它时间恕不接待,紧急事宜可电话沟通联系。
7、不按规定时间来院的医药企业人员将对配送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
8、上述内容烦请各配送单位转达至各药品生产企业及代其理商。
解放军第202医院
不准接触医生之后,有药代戏称,完不成指标,终于有借口了。春节要来,也可以提前放假了。
三明的医保模式要全国推广
12月24日,央视以《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了湖南、上海两地6家议员的药价乱象与回扣交易;25日,又以《向高价医疗耗材说不》为题曝光医疗耗材价格“黑洞”;26日,再以《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浓墨重彩推出了福建三明模式。
央视接连三天对中国医疗改革进行报道,在痛斥医药、耗材的高价黑幕之后,给出了解题答案。而央视连续三天发布重磅专题,其背后有哪些政策意图引发医药行业的种种推测。
一位医药人士表示,三明模式要全国推广,医保部门终于被推到台前,以后可能会变成医保支付价+区域内医院采购(医联体或者医院集团)议价,药品招标可能要取消招标了,以后就只有报量和议价。卫计委未来会变成医院监管部门,现有药品采购职能会被大大弱化。
一位医药人士对健识君表达了对明年药价的担忧,被曝光的不仅仅是国产药,还有外资药,央视报道中直指药价中50%是提成和回扣,而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福建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在央视采访中表示:“我们药厂的出厂价格其实都很低的,那么整个就虚高到70%到80%”。有如此高的虚高空间,是不是明年药价将被腰斩?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明年医院的改革真的要动真格,虽然医生打了马赛克,但是哪家医院并没有遮掩,医院明年肯定要面临大变革,逼迫医院、医生重新审视自己获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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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明市实行三保合一,将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类医保经办机构整合成新的医管中心,并赋予它许多新的权力,包括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疗行为监管等。有了采购权以后,医管中心会把市里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打包,并联合其它一些城市,统一进行联合限价采购,以量压价,低价中标。
药品耗材从出厂到进入医院,中间只有一个物流环节,整个流程只能开两次发票,原有利益链条被切断。同时,实行一个品种两个规格,防止医生在同样的药品下选择有回扣的品种。在药品流通新的链条中,医院和供药方之间不再有直接的资金往来,它们现在只需要“点菜”,也就是我需要哪些药和耗材,把通用名报给医管中心即可。
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一岗双责”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要点。
一、实行医药购销全过程规范管理
(一)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机制,保障药品供应。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通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保证药品质量,整顿购销秩序,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快推进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进一步完善常态短缺药储备,继续推进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
(二)维护健康有序药品流通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商业贿赂、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垄断行为。
(三)加强药品流通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药品流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形象,形成信息公开、分类监管、社会监督的行业信用管理机制。
(四)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共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涉税违法问题,巩固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成果。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涉税违法案件。
(五)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规范。
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方案,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服务。完善“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制定医院章程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注册信息公开。
(二)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促进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继续以慢性病为切入点完善一体化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医疗质量管控长效机制,加快临床路径应用,提高病种覆盖面和管理质量。开展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管理,强化药事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血,保障血液供应。
(四)坚持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两轮驱动”加强行风建设,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不断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三、深化改革,加强源头治理
(一)强化药品流通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票据管理、药品和中药材追溯体系对规范流通秩序的作用,震慑和严查违法违规者。
(二)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规模。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等改革。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四)不断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管、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提高基金保障绩效,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四、加大执纪力度
(一)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对医药价格、医用耗材管理等开展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继续加大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包括收受回扣、有偿转诊、虚假宣传等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对医疗机构和有关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
(三)深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继续加强医疗广告监测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一步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力营造良好的医疗广告市场环境。
信息来源: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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