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榜】卫计委:某药企涉商业贿赂
日期:2016/8/20
今日,国家卫计委转载江西省卫计委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
2016年8月10日,江西省卫计委向国家卫计委报送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送表》。江西南华(上饶)医药有限公司授意时任公司业务经理王煜将药品回扣以现金方式交给6名婺源县乡镇卫生院院长共计人民币373150.5元,被列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以下为江西省卫计委2016年8月3日在其网站公布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相关内容: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将江西南华(上饶)医药有限公司列入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决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为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根据《江西省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赣卫药政字[2014]5号)、《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和上饶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书的认定事实,决定将江西南华(上饶)医药有限公司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江西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执行该公司签订的原医药购销合同,自2016年8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两年内不得购入该公司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信息来源:医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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